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

漁舟胡扯之基督教七宗罪與商品

      基督教里有七宗罪,但丁在神曲裡將七宗罪的按嚴重程度排列為:好色,貪食,貪婪,懒惰,愤怒,嫉妒和骄傲.其中最严重的是"贪婪".我突然意识到这些罪恶是人皆有之的东西.所谓的七宗罪,不过是人的本我,遵循着快乐原则.那么基督教是违反着本我的吗?这一切都是禁止的吗?其实不是的.只是一切皆有度.但丁对于七宗罪的说法我非常认同,他对每一种罪行的描述都是"不适当"而不是"不能": 好色是过份爱慕对方;贪食是过份贪图逸乐;贪婪是过份热衷于寻求金钱和权力,懒惰是该做的没有做好,愤怒是源自憎恨的不适当的感觉,骄傲是过度爱自己等.同样,在圣经里,也有大量的对性和爱的美好的描写.例如,基督徒坚信,婚姻是很美好的,性爱是很美好的,但是婚姻以外的性却不可饶恕.对于食欲,不同于佛教徒戒酒戒肉,基督教里没有限制,只要有能力,只要不过度,可以尝遍美食.因此,七宗罪作为一种满足人类快乐需求的源泉,刺激了很多商品的诞生.

    好色,贪食,贪婪,懒惰,愤怒,嫉妒,骄傲,无论是哪一种欲望,似乎都不能直白地说明,我们不会说,我需要色,我需要贪.因此,有些商品直接满足需求,但另一些商品可能需要修饰,或者,商品会成为我们的替代性满足.
     说"色".色刺激的是性的需求,人类的性不仅仅是生育,更多的是快乐.因此出现许许多多的情趣用品,安全用品,当然还有AV,GV这些.所有这些,是能刺激人类荷尔蒙的直接来源.含蓄些,我相信,那些让你看起来更具有魅力的商品,都是"色"的衍生物.比如,香水,超短裙,低胸衫,甚至项链,还有,红色(研究表明,紅色更具有性吸引力,所以去見你心儀對象,不妨穿紅色).
     说"贪食",那么一切食物都是的,不过这是现代的说法.在古代,任何因轻率而剩下的,都包括在食物的定义,就是但丁说的"贪图逸乐".那么,那些娱乐场所,正如我们初高中是喜欢去的机动中心就是一种,网吧也是一种.因为总是有这些"过度"的行为,因此就刺激了另一种商品用来防止这些过度行为,或给已经过度的人以心理安慰.例如,减肥茶.我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一种减肥茶是有效的,但是减肥茶永远有市场.对于肥胖,真正有效的只有不吃,但这是反本我的,不吃需要意志.
    说"贪婪",贪婪是过度追求金钱与权力,我想,商场的折扣和会员就是从这里来的.我们总以为,折扣是为我们省钱的,因此有时候我们会买不需要的东西来剩下这些折扣,是贪财的一种.真的省了?不买才最省钱.商场给我们一张会员卡,象征尊贵,或许.尤其是那些高级的商场.如果我是爱马仕的VIP,我相信我会炫出来,但是会员有什么特权?谁知道呢,可能给你会员资格的店家都不知道.这是贪权的一种吧.
    说"懒惰".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篇文章"懒人的智慧".如果不是有那些惰性存于我们的骨子里,怎么会有洗衣机,洗碗机,而且越来越高级.电器的口号是:"为生活提供便利",其实这句话等同于,让你变得更懒.或许懒惰会使我们的办事效率变低,甚至会耽误我们的事情.有需求就有市场,因此GTD出现了.GTD,就是get things done, 一种时间管理软件(如doit.im),为我们克服懒惰,把事情办好.
    愤怒,嫉妒和骄傲.我相信也刺激了商品的诞生,例如发泄球,例如游戏,用之于在虚拟世界寻求优越感控制感,更有甚者,通過幻想游戲角色,電影角色來滿足自己.等等.
    诚然,许多事物都有正反两面,物极必反.因此一种欲望其实刺激的是两类商品.人类和大自然一样,需要平衡.人类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这种平衡,商品当然是其中一种了.